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特制定机关党总支公开承诺。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开拓进取,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型的机关形象。
(二)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及限时办结制规定的办结时限办理。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机关党总支办事的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四)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来电、来信、来函最先询问的机关党总支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应详细解答,认真办理。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耐心告知询问者需找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
(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工作中不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要着装整洁、讲究仪表,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
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机关党总支的承诺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的,可投诉,投诉电话:0871—509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