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来源:本站
机关各支部: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以及昆院组(2016)15号《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党支部换届和缺额支委补选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总支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请各支部按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支共有教工党支部11个。,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6月底前召开支部书记或支部召集人会议,布置换届选举工作。
2、各支部确定候选人后报机关党总支。
3、召开支部大会正式选举。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负责人应认真回顾总结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为3人,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支部委员会为1人,各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各支部委员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组建的党支部由支部负责人征求党员意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4、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5、改选结束后,请支部及时将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报机关党总支,以便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昆明学院机关总支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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